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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宿松县高岭乡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7FSCG26D02C0002 FS34082620260001号

二、项目名称:宿松县高岭乡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G区二楼202室

   中标金额:970000 

   供应商的评审价:970000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2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宿松县高岭乡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施工工期:80日历天

项目经理:朱正祥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021202301212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建、王维丽、郑跃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372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782875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宿松县高岭乡人民政府

   址:宿松县高岭乡

联系方式:杨先生 180 5691 6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茂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15幢13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183 2561 55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0 5691 6156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磋商业绩承诺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5.《关于征集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问题线索的公告》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