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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裕安区政府网站、OA等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裕安区政府网站、OA等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34150320250296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政府网站、OA等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曙光云计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院36号楼5层

中标金额:肆佰柒拾捌万玖仟伍佰陆拾元整(47895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裕安区政府网站、OA等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对裕安区政府网站、OA等应用系统部署所需的各类资源服务进行采购

服务要求:按照文件规定及达到的具体要求完成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完成。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袁猛、江蓉、王业胜、徐文龙、王安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采购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92分。

2、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1852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址: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1楼

联系方式:0564-533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挂牌机构)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64-330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工

  话:0564-33030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