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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服务维保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服务维保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C34150320260072号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服务维保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09号

成交金额:捌拾捌万玖仟元整(88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服务维保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对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进行维护,及时处理平台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平台稳定运行;对经营单位使用的前端监控和数据传输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对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进行功能升级,增补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等功能。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完成。年度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评审专家名单:詹会娟王绪东王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采购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56分。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龙河西路裕安区政府四楼,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1852。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安市裕安区知识产权局)

 址: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与嵩寮岩路交叉口环保局大楼7楼

联系方式:0564-3308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挂牌机构)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 9 楼

联系方式:0564-330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时工

 话:0564-330302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