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czqjcg202602-005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全椒县外语听力计算机化考试标准化考场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质疑事项 1:
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二、货物需求 附: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
序号1 监考机 序号2 考试机,第★2.CPU: ≥20 核 20 线程, 主频≥ 3.9GHz, 整机总内存≥64GB;★2. CPU: ≥6 核 12 线程, 主频≥3.0GHz ; 内存:整机总内存≥16GB;第10.符合软件正版化要求,安装符合学校需求的正版授权 Windows 操作系统;(中标人项目交付时提供证明文件)
事实依据:
1、CPU≥20 核 20 线程, 主频≥3.9GHz,明显指向英特尔 酷睿 Ultra 7 处理器 265K。这个型号从市场调研得知,是为了满足某一品牌设定特定参数, 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 “不得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2、CPU: ≥6 核 12 线程, 主频≥3.0GHz,指向英特尔 酷睿i5-12500, 从市场调研此款CPU已明显属于早代产品,是为了满足某一品牌设定特定参数,明显指向国外英特尔品牌,买国外品牌,实质是将国产机器排除在外。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 “不得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3、限定正版授权 Windows系统,明显指向国外微软操作系统,买国外品牌, 实质是将国产机器排除在外,构成潜在的品牌排斥。违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 “不得设定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二十条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技术、商务条件,不得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背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原则。
质疑回复:
1、CPU≥20 核 20 线程, 主频≥3.9GHz。这是以英特尔 酷睿 Ultra 7处理器 265K为参考基准,但不限于此款处理器。
高考听力考试非一般办公,具有特殊性,教师用监考机为机房核心节点,对硬件要求高。省厅标准中按照30台计算机核算硬件资源,内存即要达到64G。本次每个机房56台计算机,数量接近设计标准的2倍。因近段时间的内存价格飙升,故采取了内存不变提升CPU性能的方案。
本次采购的机房平时还要作为教学机房使用。在机房教学中,需要不时巡查学生端的操作,对硬件资源的要求极高。如果教学视频编辑类软件,需要的硬件资源更是海量。所以在方案选型设计时业主认可、专家审查时也认可本次的CPU选型(CPU:≥20核20线程,主频≥3.9GHz,整机总内存≥64GB )
2、CPU:≥6 核 12 线程, 主频≥3.0GHz。这是以英特尔 酷睿 i5-12500处理器 265K为参考基准,但不限于此款处理器。
高考听力考试非一般办公,具有特殊性,对硬件要求高。省厅标准推荐考试机使用32G内存。因近段时间的内存价格飙升,故采取了降低内存提升CPU性能的方案,内存由推荐值的32GB降为16GB。本次采购的机房日常还要用于教学。如果教学视频编辑类软件、编译软件等,需要的硬件资源更是海量。所以在方案选型设计时业主认可、专家审查时也认可本次的CPU选型(CPU:≥6核12线程,主频≥3.0GHz,整机总内存≥16GB)
3、软件正版化是现在和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工作,符合软件正版化要求是必选项。选择windows系统,是基于当前的软件开发生态现状和考试软件运行稳定性的需要,同时也是业主学校日常教学的实际需求。本选型也通过了专家组审查。随着国产化操作系统稳定性增强和相关应用软件的适配性增强,本次选型的硬件设备,也可以方便地转换为国产化系统。
质疑事项 2 在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信证明文件 -目录-(8)为确保工程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需要投标人提供具有供货能力的承诺函;整个系统免费质保期五年,需要设备生产商提供承诺函以及至少需在市政府驻地维保站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事实依据:本项目需要设备生产商提供承诺函不合理;理由 1,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整机通常享有 1 年三包服务,但主流品牌(如联想、微星、华硕、技嘉等)为提升竞争力,主动将整机或核心部件质保延长至 3 年。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五年质保,理应对中标人要求提供设备五年承诺要求。 理由 2:本项目除了需要中标人提供监考机和考试机等硬件设备,还需要采购电源线、配电箱、1U 理线架以及众多五金设备,要求设备生产商提供对应承诺函,工作量巨大甚至只存在理论上完成的可能性,此项存在整体投标人被废标风险。
质疑回复:
1、近段时间以来,电脑配件价格极度不稳定,内存等价格更是飙升。为确保工程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需要投标人提供具有供货能力的承诺函。
2、整个系统免费质保期五年,是基于考试任务重要性的实际需求。
3、整个系统牵涉的产品过多,让辅材生产商提供承诺函的必要性不大,可行性也较低。范围缩小为主要设备(电脑、网络、监控),时间改为中标后。
质疑内容修改如下:
“为确保工程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需要投标人提供具有供货能力的承诺函;整个系统免费质保期五年,中标后需要主要设备生产商(电脑设备、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提供承诺函以及至少需在市政府驻地维保站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 28 页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部分:
1、监考机 12. 符合软件正版化要求,安装符合学校需求的正版授权 Windows 操作系统;(中标人项目交付时提供证明文件)
2、考试机10.符合软件正版化要求,安装符合学校需求的正版授权Windows操 作系统; (中标人项目交付时提供证明文件)
事实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一条明确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招标文件强制要求“Windows 操作系统”,未明确是 否接受其他具备同等功能、安全性和兼容性的正版操作系统(如统信UOS、麒麟软件等),构成对非Windows 系统的歧视性限制。
2. 与“软件正版化”政策目标不符:
国家推行软件正版化的核心目标是保障软件知识产权、提升信息安全和系统稳定性,而非限定特定品牌。其他国产操作系统若已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具备教育行业广泛应用案例(如统信UOS教育版已在多省市学校部署),同样符合“正版授权”要求。
3. 限制市场竞争,增加采购成本:
强制指定单一品牌可能排除具备技术实力和价格优势的国产操作系统供应商, 导致采购人无法通过充分竞争获得最优性价比方案,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三条 “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建议此条参数修改为:安装符合国家软件正版化要求、满足学校教学与办公需求 的正版授权操作系统(包括但不限于Windows 国产操作系统等)(中标人项目 交付时提供证明文件)。
质疑回复:
两个质疑的问题一致,统一答复如下:
1、选择windows系统,是基于当前的软件开发生态现状和考试软件运行稳定性的需要,同时也是业主学校日常教学的实际需求。本选型也通过了专家组审查。
2、期待国产化操作系统稳定性和对相关应用软件的适配性进一步增强。期待本次选型的硬件设备转换为国产化系统的那一天。
3、“软件正版化”是基于选中软件的正版化。不是为了正版化而随意选择软件。
更正日期:2026年3月6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3月24日 8 点 50 分(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全椒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全椒县政务中心8号楼5层
联系人:张业厚
联系方式: 0550-5012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辰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襄河镇南屏路676号馨苑小区
联系人:付蓉
电话:18712075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业厚 、付蓉
电话:0550 -5012256、1871207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