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含山县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2026年度《美好含山》电视专题栏目、报纸专版、短视频制作发布及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6年度《美好含山》电视专题栏目、报纸专版、短视频制作发布及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750000 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马鞍山日报》设立《美好含山》联办专版,每周刊发一期,全年计划约48期。如遇县里重大活动,可在“马上新闻”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推送。2、马鞍山新闻综合频道设立《美好含山》联办专栏,每月播出三期,每期时长5分钟,全年共计36期。制作发布短视频计划约36条。项目服务期一年。经充分调研与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为含山县年度核心政务宣传工作,涵盖电视专题栏目策划摄制、官方报纸专版采编刊发、短视频创意制作、全媒体矩阵发布等一体化宣传服务,要求合作单位具备党媒权威资质、官方媒体发布渠道、政务宣传专属权限。仅有本地党委机关报社、广播电视台等主流权威媒体机构,拥有电视专题栏目播出许可、报纸正规刊号、政务新媒体官方发布资质及属地主流传播渠道,可确保宣传内容的政治性、权威性、准确性、合规性,其他社会机构不具备同等官方宣传资质与发布权限,无法替代完成政务类权威宣传任务。马鞍山市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马鞍山市级唯一市属国有独资主流媒体机构,由市委宣传部管理、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整合原马鞍山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皖江晚报社等全部市级媒体资源,是马鞍山市唯一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报纸正规刊号、官方新媒体矩阵发布权限的单位。全市唯一官方拥有政务宣传专属发布渠道与权威资质,其他社会机构无同等法定资质。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园路260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6日 至 2026年06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马浩
联系地址:含山县政府大楼5楼515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5-4958696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含山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含山县华阳中路26号
联系电话:0555-4312006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汇总.pdf (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