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包一)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FSCG26D03C0015 FS34082220260020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包一)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云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合蚌路116号
成交金额:财评后清单控制价的0.90%
供应商的评审价:财评后清单控制价的0.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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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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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怀宁县2026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及危桥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包一) 服务范围:怀宁县 2026 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洪铺镇、黄墩镇、黄龙镇、江镇镇、腊树镇、雷埠乡、凉亭乡、马庙镇、平山镇、清河乡、三桥镇、石牌镇、月山镇、金拱镇、小市镇、公岭镇联网路及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 服务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服务标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旭东、施智勇、马爱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4452.1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形式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怀宁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新安路280号
联系方式:0556-4611821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1
项目联系人:丁士斌
电 话:0556-4611821
十、附件
1.评标记录表
2.磋商业绩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