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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2026年度肥西公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2026年度肥西公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6年度肥西公务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肥西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预算金额:6000000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障2026年度我县公务出行工作持续有序开展,确保公务出行服务有序衔接、规范运行,拟采购1家汽车租赁服务单位,保障县域内机关、乡镇、事业单位等72家车改单位公务用车需求。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具有不可替代性或唯一性
(1)从公司定位和企业职责上分析,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具有不可替代性。根据肥西县政府常务会第6次会议纪要以及肥事管〔2022〕4号《关于肥西县公务出行租赁社会化车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明确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性质和定位。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负责统一管理运营县域内公务出行社会化车辆,是唯一国有市场化平台和载体,其服务于全县所有参改单位,旨在实现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业务升级,以降费用、保规范为总体服务目标。
综上,根据《肥西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方式管理规定》和肥事管〔2022〕4号文件,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肥西县公务出行社会化租赁业务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规定。
(2)从当前我县公务出行车辆标识管理和服务连续性上分析,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是肥西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通过常委会确定的唯一公务出行租赁服务定点企业(肥事管〔2022〕4号文件),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已根据《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县公安局、城管局等单位按要求完成统一标识设置、警灯改造等,并根据局办单位办公地址提供新能源充电桩服务。同时,该公司已在三河镇、严店镇、官亭镇、高店镇、紫蓬镇、肥光办公区、县政府等办公场所设立服务点,就近响应服务需求,短期内其他服务商不具备可替代性,更换供应商将导致大量重复建设费用投入。
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已连续为本县提供公务出行服务3.5年,服务流程成熟,各单位已高度适应。其车辆类型齐全、驾驶员均经专项培训,能保障多样化用车需求与服务质量稳定。且该公司公车租赁平台已纳入安徽省公务用车“全省一张网”管理体系,与省、市平台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其他租赁企业暂无技术能力完成同等水平对接全国租赁平台。更换供应商需要将现有用车数据从原平台迁移至新平台,存在数据丢失和安全风险。同时,驾驶人员熟悉路线需3个月以上时间过渡期等问题。
综上,从车辆标识、服务体系的独特性来看,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具有唯一性,是唯一能够满足全部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2.基于我县大型会议及活动用车保障的紧急性和保密性考虑。
县两会、文艺汇演、中高考接送和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通常要求短时间内大批量调车,在人员管理、调度响应与服务能力上具备高标准。同时,此类活动涉及参会人员身份与信息的安全保密,普通租赁企业不具备同时满足综合性需求的能力。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唯一指定服务企业,具备不可替代的综合能力。公司从技术层面保障了用车过程与信息传递的保密性,在2022年至2025年服务中多次承担县域内重大活动用车保障任务,具备成熟的车辆调度经验、应急预案机制和现场协调能力,能够保障活动期间车辆有序投放与高效周转。其他供应商未参与过类似规模化保障的企业难以短期复制。同时,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县域国有企业,企业员工及驾驶员政治素养可靠、纪律意识强,熟悉并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规范,对重大会议、重要公务接待等活动的保密性要求具有充分认识与保障能力。
综上,从政治素养、保障经验、调度能力和保密体系等维度分析,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县域大型活动用车保障中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肥西县信服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翡翠路与云谷路金星和园4期5号商业楼3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1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梁文     

联系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站下路与人民西路交口县资规局大楼7楼   

联系电话:13956049123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肥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路335号     

联系电话0551-68841335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