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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泾县蔡村镇爱民村戴村中心村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蔡村镇爱民村戴村中心村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2026035

二、项目名称:泾县蔡村镇爱民村戴村中心村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谷嘉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附属楼4号

成交金额:玖拾陆万零捌佰肆拾玖元叁角柒分(960849.37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玖拾陆万零捌佰肆拾玖元叁角柒分(960849.37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2.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泾县蔡村镇爱民村戴村中心村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工程地点位于泾县蔡村镇爱民村,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改造、村庄污水管道及终端建设、卫生厕所 15 户、新建停车场1处、亮化提升50盏、河沟整治、村庄环境整治、购置垃圾桶及固定架等工程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荣萍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编号:皖2342021202187928)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明旺、郑超、姚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用包干

2.金额:1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泾县财富鑫城B5-101,联系电话:18756335366、15955142902。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296号、电话:0563-5123062)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蔡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蔡村镇街道

联系方式:18756335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鑫城B5-101

联系方式:159551429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余工

电话:18756335366、1595514290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