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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合肥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费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合肥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合肥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运行维护费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938400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的日常运维、网络维护和网络安全等服务;提供应急信息音视频的制作、播发等服务;提供系统建设中所有软硬件运维、更新、维修等服务。提供16条100M专线和61条20M专线链路租赁服务。提供各类数据统计分析等服务。系统运行所涉及的机房、供电、空调、物业等其他相关费用等。服务期限:一年。本项目服务期满后,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考核为良好,经双方同意,且年度预算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合同服务内容不变,合同金额原则上不变,具体依批准的预算为准。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下述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2.应急广播系统是一个综合运用各类广播电视资源的应用系统,对内容安全、播出安全、传输安全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合肥市广播电视台在应急广播发布的内容的制作、播出、台站资源调度等方面有不可替代性。合肥市广播电视台作为合肥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单位,在传输链路资源方面具有唯一性。
3.合肥市本级应急广播系统依托合肥市广播电视台的广播电视资源建设,从服务的一致性、设备的配套性、传输的安全性、系统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考量,本项目符合“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法定情形。
论证小组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法定条件。同意本项目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对象为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合肥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558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9月28日 至  2025年10月1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吴海波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合肥广电中心A518   

联系电话:0551-63509966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光磊     

联系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号     

联系电话0551-63532084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张工     

联系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6楼     

联系电话:0551-66223922、66223923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