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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铜陵无线电管理局3310接收机设备天线升级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YC【2026】011号

二、项目名称:铜陵无线电管理局3310接收机设备天线升级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林普世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第三工业区38栋A902

中标金额:1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下变频器天线

品牌(如有):林普

规格型号:3300/15

数量:1

单价:190000.00   (大写:壹拾玖万元整)

五、评审专家名单:房树光、郑秀琴 、潘宏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9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业绩名称

合同甲方

合同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

1

2025年西藏自治区短波卫

星干扰查找设备建设项目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深圳市林普世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5-7-25

2

舟山船载式可搬移无线电

监测系统

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

深圳市林普世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5-5-20

3

金华便携式监测测向天线

和车载测向天线购置项目

浙江省无线电监测中心

深圳市林普世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025-5-26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其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无线电管理局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义安大道北段884-1,854号通讯大厦

联系方式:177333068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艺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临津苑三期东正大道C22栋309号

联系方式:15956218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59562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