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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铜陵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申报的机械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评估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RD-020

二、项目名称:铜陵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申报的机械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江诚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鲁班时代广场二期北楼3单元301室

中标(成交)价格4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铜陵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申报的机械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铜陵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申报的机械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评估项目。

服务要求:按采购人需求提供完成有效的评估报告及相应成果文件

服务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7个工作日出具评估报告

服务标准:供应商应自行对供货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询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2、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招标程序方面的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3、质疑投标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铜陵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建设西路41-42号

电话:0562-2819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仁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南湖路28号312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0562-2659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