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LX2026CG55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中医院(新区)监控视频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采购需求中警戒枪机技术参数第11条“11.具有AI-ISP图像质量提升功能,在低照度环境下,可自动调节预览场景视频画面中人脸、人体、车辆等目标及预览场景视频画面的区域曝光亮度、色彩饱和、度、对比度、锐度等”和第16条“补光灯开启后,正面不可见补光灯灯珠,补光亮度均匀,无明显波纹状、圆环状、麻点状、条纹状及不规则亮斑”予以删除。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星光球机技术参数第4条“设备支持人车检测信息叠加至码流,配合后端智能存储具有图搜、文搜的功能”予以删除。
3、本项目综合评审表评分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评分中“1)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满足一项加2分”调整为“1)标注“▇”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每满足一项加3分。”,本项目满分调整为21分。
4、本项目综合评审表评分项目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评分内容调整如下:“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要求内容完整,切实可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服务人员、服务机制、响应时间、故障解决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1、售后服务与服务保障措施完善,可行性强的,得 4分;2、售后服务与服务保障措施基本完善,具有一定可行性的,得 2 分;3、售后服务与服务保障措施需进一步完善的,得 1 分;4、未提供或提供的明显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5、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6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5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参数及要求中需要提供的“技术支持资料”投标时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原件,投标时不作要求,供货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3、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利辛县中医院
地址:利辛县向阳路99号
联系方式:杨雨 0558-881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13865938289、0551-60061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雨、余学兵、金奎
电 话: 13865938289、0551-60061463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