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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13:30:59

石田村下汊、盈下组人饮提升工程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休宁县溪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石田村下汊、盈下组人饮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石田村下汊、盈下组人饮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1740009.16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石田村下汊、盈下组人饮提升工程采购项目,主要内容为:连接自来水厂管网,总计铺设安装DN80镀锌钢管1849m,DN50镀锌钢管1955m,DN50PE管1440m,DN32 PE管290m,DN25 PE管600m,安装砌筑阀门井10座,排气井5座,水表60组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专业性较强,且具有单一性及长效性,具体表现为:
1、涉及用水安全。该项目属于溪口镇石田村下汊、盈下组安全饮水,涉及农村居民用水安全。
2、涉及后续管理。市政供水设施建成后须移交供水企业维护管理,同时供水系统正式运营后需有专人运维,做到定期巡检,定期清洗,定期检测,一旦出现用水问题,需有专业人员及时响应。且由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用户水表进行直接管理,解决了农村居民诉求,化解了后期水费偏高,收缴困难的矛盾。
综合上述情况,须选择一家集设计、施工、运维专业能力等为一体的单位实施该项目。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我镇政府及中心村(农村供水的管网延伸)唯一供水企业,镇政府及中心村(农村供水的管网延伸)供水管网均由其负责设计、施工及运维,熟悉管网情况,信誉良好,在该属地具有唯一性,具备保障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能力及快速解决供水故障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采购人现申请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黄山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休宁县海阳镇滨江路(休宁兴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8月25日 至  2025年09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溪口镇溪口村中街8号   

联系电话:0559-7581041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休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书院路9号政府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559-7511647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舒工     

联系地址:黄山市休宁县黄山北路18号智谷科技园G栋6楼     

联系电话:0559-7523265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